雲南兩會:代表建議提高獨生子女保健費
admin3382025-07-05 07:55:51
獨子費幾十年沒變 建議提高獨生子女保健費 每月不低於1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實施至今,一直未作調整。期間物價翻番數倍甚至十幾倍,幾十年前10元錢足夠支付獨生子女的牛奶和奶粉,而現在10元錢還買不到一包國產奶粉。10元錢的保健費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。李曉帆代表提出《關於提高我省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標準的建議》。 李曉帆說,1979年,我國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,當時第一批有610萬孩子領取獨生子女證。如今計劃生育政策已在全國範圍內執行30餘年,第一批獨生子女也都已到了生育年齡,去年從國家層麵推出“單獨”政策。 在我省2002年施行的《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中對領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獨生子女家庭,享受如下的獎勵和優待: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滿14周歲止,每月領取不低於1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。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,夫妻雙方都是機關、企業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,由所在單位各支付一半;一方是機關、企業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工作人員,另一方是其他非農業人口或者農業人口的,由機關、企業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全額支付。 此外,幾十年來,超生罰款由千位數漲到萬位數,甚至上百萬,而獎勵則還是區區10元,有部分獨生子女家庭僅僅能兌現每月5元,更有甚者無法兌現。獎勵與懲罰的不對等,尤其對於 “單獨”政策放開後,繼續擁護計劃生育的家庭鼓勵作用減弱。